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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收集2020-2021-2学期领导及同行评教信息的通知

发布者:交通学院 浏览次数: 发布时间:2021-05-28 10:52:40

南宁学院质量评估办公室文件

 

质字〔202111

关于收集2020-2021-2学期领导及同行评教信息的通知

 

各处室、学院:

为了加强对课堂教学质量的监督管理,进一步发挥同行评价在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作用,根据《南宁学院听课管理规定》要求,拟开展收集领导及同行评教信息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。

一、领导、同行听课学时数要求

本学期起,领导及同行的规定听课学时数调整如下:

1.学校党政领导,4学时/学期;

2.除教务处和质评办以外的行政职能部门中层领导,4学时/学期;

3.教务处和质量评估办公室全体人员,6学时/学期;

4.各学院除工勤人员以外的教职工,6学时/学期(试用期内的新教师按人事处规定听课次数不少于24学时/学期)。

二、评教信息采集方式

详见附件:质量管理与诊断分析系统听评课录入操作方法

三、评教注意事项

(一)目前学校质量管理与诊断分析系统已全面启用。本学期期起,所有领导、同行评教信息的录入均需要评课人本人录入系统,各评课人将评课信息录入后,全校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均可通过系统查阅评教数据,可在“测评报表处”查阅“同行测评”,“数据分析与诊断”查阅“排名分析” “测评预警分析” “参评率分析”。

(二)本学期起,各单位听评课任务最终完成情况将以系统数据为依据。部门应积极督促评课人员按质按量完成听课任务并录入系统,于630前完成本学期所有评课信息录入。630日后将关闭系统。  

(三)各部门、各教师可随时通过系统查看本部门(本人)听课任务完成情况、本部门(本人)课堂教学质量被评价情况。

(四)未尽事宜,请联系质量评估办覃静老师,电话0771-5900951

 

附件:质量管理与诊断分析系统听评课录入操作方法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南宁学院质量评估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1528

附件

质量管理与诊断分析系统听评课录入操作方法

 

本学期起,所有督导、同行、领导评课信息均需录入系统。评价表格有两大类,如果执行校级督导评课任务的选择“督导评价表”,反之则选择“同行评价表”。

评课信息录入有电脑网页录入、手机微信录入两种方式。

方式一:电脑网页录入

第一步:双击电脑浏览器(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),在地址栏录入官网访问地址。

官网访问地址:http://zl.nnxy.cn/

说明: IMG_256

第二步:输入用户名(职工工号)、密码(初始密码123456)、验证码,点击登录按钮。

第三步:进入系统后,在左侧菜单栏点击“教学质量综合测评”,在下拉菜单选项中选择“听课管理”中的“听课录入报表处”,点击“进行听课”, 在“进行听课”界面检索应听课教师信息,并进行听课。

说明: IMG_256     说明: IMG_256

 

说明: IMG_256

方式二:手机微信录入

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系统微信端,选择“教师”角色。

说明: C:\Users\ADMINI~1\AppData\Local\Temp\ksohtml7500\wps2.jpg说明: C:\Users\ADMINI~1\AppData\Local\Temp\ksohtml7500\wps1.png

在左侧菜单栏选择“听课管理”进行听课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说明: IMG_256        说明: QQ图片20210526112716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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