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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学字[2015]2号)关于切实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 浏览次数: 发布时间:2015-01-13 16:26:05

关于切实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学生安全

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

各二级学院:

为切实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,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,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,确保我校师生度过一个安全、快乐的假期,现就期末及寒假安全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 切实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

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,确保不

留空白和死角。对学生宿舍、教室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全面检查,重点对学生宿舍用电安全、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排查,对排查中出现的违规用电等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处理,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,杜绝各种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
   二、加大对学生安全教育力度,增强学生安全意识。

各二级学院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教育,组织辅导员、班主任深入班级、学生宿舍,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、校纪校规,增强防火、防盗、防事故意识,保护好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共同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。

(一)强化学生的个人安全意识

向学生普及安全用电、防火、灭火及火场逃生知识,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各类管理规定,在宿舍内不违规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,不私拉乱接电线,防止发生火灾事故;不私自外宿,晚上按时回校住宿,夜间不要单独外出,尤其不要深夜还在校外活动,防止发生侵害事件;假期使用煤气等危险物品要注意正确使用方法,避免发生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。

向学生传授预防和应对踩踏事件的知识,教育学生假期外出活动要注意安全,不要到人群拥挤的地方活动,在公共场合不拥挤、不起哄、不制造紧张或恐慌气氛,避免踩踏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
(二)强化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。

假期即将开始,为确保我校学生能够安全、顺利的返回家中,在途中注意道路交通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,要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,提醒学生在假期出行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,不乘坐无证、无照及超载车辆及农用车辆,个人驾驶车辆要遵章行驶,不得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,防止各类交通安全事故发生。

(三)强化学生的假期防火意识

教育学生寒假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要严格遵守各地方部门的规定,燃放规格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,注意做好个人安全保护措施及防火措施,不因一时兴起,忽略相关规定,导致伤害事故及火灾事故的发生。

(四)强化学生的个人财产安全保护意识
     
年终岁末,是盗窃等各类治安案件的高发期,要教育学生注重财物安全,要提高自己的防骗、防盗意识,提高警惕,严防出现网络诈骗、失窃、抢劫等事故的发生,维护人身财产安全,教育学生假期期间兼职打工须谨慎,与陌生人交往时要提高警惕,防止上当受骗,遇到突发事件要就近报警,并及时与辅导员、家人取得联系。

(五)强化学生法制观念意识

加强学生文明守法教育,教育学生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不做违法犯罪之事。不得酗酒斗殴,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,不得参加非法传销等非法组织,不参加任何非法组织的活动,坚决抵制传销等非法活动,参加同学聚会要坚决杜绝“黄、赌、毒”。在校外活动时,要严格要求自己,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。

三、其他工作

(一)认真做好学生的考风考纪及诚信教育工作。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学校关于期末考试的有关要求,结合实际,召开考风考纪及诚信考试主题班会,认真组织学生学习考试和考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,教育学生遵守校纪校规,积极倡导学生“诚信考试,杜绝作弊”。

(二)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。期末将至,学生间各种矛盾凸现,各二级学院要组织辅导员、班主任深入学生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,并将排查出的矛盾及时进行有效调处、化解,将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。

(三)寒假期间学校宿舍楼将封闭,学校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。

各二级学院要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”的思想,高度重视期末及寒假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,确保广大同学度过一个安全、文明、愉快的假期。

附:预防和应对踩踏事件的安全小知识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南宁学院学生工作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5年1月1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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